
Case Information / 本案信息
- 审理机关
-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 纠纷类型
- 委托合同纠纷
- 案件编号
- (2024)辽 1421 民初 **** 号
正文完整呈现用户确认的最终定稿,并沿用稿件中的脱敏称谓;文书图片使用用户确认已脱敏的素材。本案结果仅对应当时事实、证据与程序,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段琳琳律师办理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委托合同纠纷案例
本文案号、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信息、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由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琳琳代理。段琳琳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具有诉讼与调解经验。本案中,她结合委托合同纠纷的事实结构、证据情况和履行结果确定处理重点。
案例摘要
雷某委托常某代练某射击类手游账号并支付代练费288元,常某操作时违规使用修改器“开挂”,导致账号被游戏平台封停十年,雷某为账号累计充值15万余元。段琳琳律师代理雷某起诉,法院认定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代练违规操作致账号被封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指出玩家违反游戏用户协议在先、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酌定代练赔偿损失1.5万元并返还代练费。本案呈现了虚拟财产纠纷的裁判逻辑: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代练“开挂”致封号须担责,但玩家违规在先亦需自担部分损失。(本文当事人、单位等信息均为化名)
关键词:哈尔滨合同纠纷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游戏代练|虚拟财产|账号封停|开挂|损害赔偿|电子证据|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段琳琳律师|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雷某是某射击类手游的玩家,为提升账号等级,2023年通过微信联系代练常某,约定由常某代练其游戏账号,雷某支付代练费288元,并特别提醒常某游戏期间不要“开挂”、不要违规操作。
常某操作账号期间违规使用修改器类工具修改游戏数据,导致账号被游戏平台检测并封停3650天(十年)。雷某向平台申诉未果,其账号累计充值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账号无法使用、损失惨重。
雷某多次与常某交涉赔偿未果,委托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段琳琳律师起诉,请求返还代练费、赔偿账号损失15万余元并承担律师费。
二、争议焦点
1.代练“开挂”致账号被封,代练应否担责?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本案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达成代练协议、支付报酬,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代练在受托操作中违规“开挂”致账号被封,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在于:受托人的过错行为与委托人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2.玩家违规委托代练,是否自担部分责任?
游戏用户协议明确禁止将账号提供给他人代练,雷某明知违规仍委托代练,对账号被封存在过错。若让代练承担全部损失,有失公平;若代练免责,又纵容违规操作。法院认定玩家违反用户协议在先、承担主要责任,代练承担部分责任。核心在于:双方过错程度的比较。
3.虚拟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游戏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本案账号并未被销号灭失,仅系临时封停,账号内的点券、装备、道具仍存在。损失无法精确核定,法院综合充值金额、封停期间、双方过错等因素,酌定赔偿1.5万元。核心在于:虚拟财产损失的酌定,既要保护玩家权益,也要符合实际。
三、处理思路
(一)固定电子证据锁定封号事实
段琳琳律师接手后判断:本案的关键是证明封号系代练违规操作所致。律师协助雷某固定数据保全证书、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并调取游戏平台的账号信息,证明违规行为发生在代练操作期间。
(二)论证委托关系与过错责任
律师主张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代练违规“开挂”致账号被封存在过错,应返还代练费并赔偿损失;同时预判玩家违规在先的责任分担,合理主张赔偿金额。
(三)接受酌定赔偿、实现部分维权
法院认定账号系虚拟财产、临时封停未灭失,综合双方过错酌定赔偿1.5万元并返还代练费。雷某的部分损失获得弥补。
四、案件结果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判决:常某返还雷某代练费288元,并赔偿雷某损失1.5万元;驳回雷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定玩家违反游戏用户协议在先、承担主要责任,代练违规操作承担部分责任。
案件文书(已脱敏)
以下为本案民事判决书的脱敏图片,用于对应展示上述案件处理结果。图片中的当事人身份、完整案号、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已经遮挡。
案件文书(第1页)
案件文书(第2页)
Redacted Documents / 脱敏文书
案件文书
以下按文件顺序展示本案全部已脱敏文书图片;网页副本不追加遮盖或水印。


五、律师提示
虚拟财产纠纷是新型案件,裁判逻辑值得关注。本案的破局点在于三点:一是用电子证据锁定责任——数据保全、平台调取的信息证明封号系代练违规所致;二是过错分担——玩家违反用户协议在先、代练违规操作在后,双方各担其责;三是虚拟财产损失的酌定——账号未灭失、损失难精确核定,法院综合酌定。
对游戏玩家而言,代练、借号等行为违反用户协议,账号风险自担;确需代练的,要选择正规渠道、留存操作记录。对代练而言,违规“开挂”不仅损害委托人利益,自身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段琳琳律师提醒:涉及虚拟财产的委托、交易,应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账号信息;发生封号、损失后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主张,虚拟财产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受托人过错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关于段琳琳律师
段琳琳律师,法学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2301201611620058,并担任哈尔滨市律谐调解中心调解员。她长期在哈尔滨及黑龙江省内从事诉讼、调解和法律咨询工作。
段琳琳律师以婚姻家事争议为主要执业方向,办理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遗产继承及恋爱财产返还等案件,同时根据具体委托处理合同履行、虚拟财产等民事争议。办理案件时,她通常先区分当事人的核心目标与可协商事项,再根据法律关系配置请求和证据。
在复杂案件中,段琳琳律师重视将分散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文件和履行事实整理成时间线,并根据诉讼、调解或执行阶段调整方案。她采用团队化研判和清单化办理方式,对争议焦点、证据缺口和程序节点进行内部复核,减少因信息遗漏导致的判断偏差。
段琳琳律师强调在受案前充分了解事实,不以简单劝诉或结果承诺代替风险分析。案件推进中,她会向当事人说明不同请求的证明难度、调解让步的边界和文书履行问题,并及时同步主要节点。服务区域覆盖哈尔滨各区县、黑龙江省内市县,并可根据案件需要承办跨区域事务。
咨询律师:段琳琳律师|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9号美域江岛小区1号楼1单元31层2号|咨询电话:18686895991|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声明:本文依据已脱敏案件材料整理,仅用于法律知识交流与案例展示,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法律意见。个案事实、证据与程序状态不同,处理方案应结合具体材料另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