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e Information / 本案信息
- 审理机关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纠纷类型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案件编号
- (2025)黑 0109 民初 **** 号
正文完整呈现用户确认的最终定稿,并沿用稿件中的脱敏称谓;文书图片使用用户确认已脱敏的素材。本案结果仅对应当时事实、证据与程序,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都晓宇律师办理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本文案号、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信息、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由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都晓宇律师代理。都晓宇律师自2016年起从事法律实务,2024年开始执业,主要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民商事侵权争议。本案中,她围绕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责任主体、证据和损失项目推进处理。
案例摘要
孟先生把哈尔滨的新房交给宋先生装修,合同约定工期60日、按进度付款。装修进行到一半,宋先生把孟先生支付的4.2万余元装修款挪去别的工地,2025年中突然撤场,房子停摆,楼上光纤还在装修时被他弄坏,孟先生先行赔付5000元。宋先生口头认账,却一直推诿。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都晓宇律师代理孟先生起诉,把装修合同、安全免责协议、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和律师函整理成完整证据链,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后判决:宋先生返还装修款、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合计1.9万余元,诉讼费、保全费也由其负担。停工后的每一笔损失,最终都靠证据落到了判决里。(本文当事人、单位等信息均为化名)
关键词:哈尔滨装修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停工|返还款项|律师函|违约赔偿|小额诉讼|都晓宇律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孟先生2025年初与宋先生签订《装修合同》,委托对方装修自己位于哈尔滨松北区的房屋,约定工期60日、按进度付款;两人又签了一份《安全免责协议》,约定装修过程中造成设施、居室等损坏以及任何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并承担责任。合同签订后,孟先生陆续支付装修款共计4.2万余元。
装修期间,宋先生操作不当弄坏楼上邻居的光纤,孟先生先替他赔付5000元。没过多久,宋先生把收到的装修款用到别的工地,2025年中直接撤场,房子从此停工。双方沟通盘点后,宋先生承认未完工部分价款1.3万余元、部分装修材质与约定不符差价750元,也承认光纤损失5000元,还口头承诺完不成按工地违约赔付逾期违约金。
孟先生委托律师向宋先生寄出律师函,列明事情经过和赔偿项目,对方在电话里表示收到并认可内容,愿意拿钱赔偿,之后却一拖再拖。孟先生遂委托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都晓宇律师起诉,要求返还装修款、赔偿损失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
1.装修款付了、活没干完,未完工部分该不该退?《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施工方收了全款就能中途走人,按进度付款的约定就形同虚设;若业主要求退还时必须拿出精确到每个项目的清单,又可能因口头盘账被对方翻脸。本案双方在沟通中当面确认过未完工价款,录音和聊天记录能还原过程,退款金额因此有据可依。核心矛盾在于:钱已经付了、人已经撤了,退款金额靠什么固定下来。
2.装修造成的第三方损失,谁来赔?《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双方签订的《安全免责协议》已明确装修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光纤损坏发生在施工期间,孟先生实际赔付在先,责任转移给施工方有合同和事实双重支撑。若让业主自担,等于替违约方承担经营风险;若没有赔付凭证,法院也难以认定实际损失。核心矛盾是:第三方损失已经真实发生,责任能不能在施工方与业主之间顺利转移。
3.口头约定的违约金能不能拿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约定偏低、与实际损失相当,应当支持;约定过高,法院会调减。本案违约金按延误天数计算,总额只有数百元,金额不高,对方也在沟通中承诺过按工地违约赔付,法院据此支持。核心矛盾是:违约金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条款,法院是否采信。
三、处理思路
(一)把每一笔钱钉进证据里
都晓宇律师接手后先做减法:把合同、安全免责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分门别类整理,重点核对四笔以上付款的总额、对方承认未完工价款和材质差价的表述、光纤损失发生的时间,确认4.2万余元的付款事实与1.9万余元的损失构成能够互相对应。
(二)用律师函和录音堵住翻供
考虑到对方口头认账、没有书面结算,律师先寄出律师函,把事情经过、赔偿项目和金额写明,再通过电话沟通让对方确认收到并认可内容。这一步把“口头承认”升级成有记录可查的书面往来,为庭审固定了对方自认。
(三)小额诉讼程序快速收口
案件标的额不高,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立案后法院适用该程序审理,宋先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质证权利。在证据链完整的情况下,法院对返还款项、赔偿损失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全部支持,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案件结果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宋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孟先生1.9万余元,包含返还未完工装修款、赔偿损失和逾期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保全费,共计300余元,由宋先生负担。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件文书(已脱敏)
以下为本案民事判决书的脱敏图片,用于对应展示上述案件处理结果。图片中的当事人身份、完整案号、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已经遮挡。
案件文书(第1页)
案件文书(第2页)
Redacted Documents / 脱敏文书
案件文书
以下按文件顺序展示本案全部已脱敏文书图片;网页副本不追加遮盖或水印。


五、律师提示
新房停工最磨人,工期一拖再拖,钱压在对方手里,业主还要面对邻居的赔偿问题。这个案子能快速拿回判决,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停工后每一笔钱都被及时记录了下来。
对装修业主来说,有几件事可以提前做:装修款不要一次性付清,按进度付款,并把材质标准、工期、违约金写进合同;施工方中途停工时,第一时间固定未完工项目、已付款金额和对方自认的录音、聊天记录;损失发生后,保留自己先行赔付的凭证,才能向违约方全额主张。
都晓宇律师提醒:装修纠纷的标的额不一定大,但证据固定得越早,程序走得越快。口头承诺再多,也不如一份书面记录可靠。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的约定及调整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于都晓宇律师
都晓宇律师,现为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她自2016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2024年开始律师执业,业务覆盖黑龙江省内及跨省案件。其主要执业方向包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校园伤害、安全保障义务及其他民商事侵权争议。
在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案件中,都晓宇律师重视责任主体、过错比例、保险责任与损失项目的逐项核对。她会结合事故认定、病历票据、伤残鉴定、误工护理材料和保险合同梳理请求基础,并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安排协商、鉴定、诉讼和执行事项,避免赔偿项目遗漏或者责任顺位混乱。
除侵权争议外,都晓宇律师还办理劳动、劳务及一般合同纠纷。她的办案方式强调事实先行:先从合同、工资流水、沟通记录、履行凭证中确定各方真实关系,再围绕举证责任和对方抗辩安排质证重点。她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参与校园法治教育。
都晓宇律师注重在接受委托前说明案件风险、可主张项目和程序成本,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同步证据准备、开庭、调解及执行节点。对于伤者、劳动者或者中小企业面对的具体争议,她会将法律规则转化为可核对的证据清单和处理步骤,使当事人能够了解案件为什么这样推进,以及不同方案可能带来的结果。
咨询律师:都晓宇律师|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内及跨省案件|咨询电话:15045110729
声明:本文依据已脱敏案件材料整理,仅用于法律知识交流与案例展示,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法律意见。个案事实、证据与程序状态不同,处理方案应结合具体材料另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