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e Information / 本案信息
- 审理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纠纷类型
- 买卖合同纠纷
- 案件编号
- (2024)粤 0402 民初 **** 号
本案形成于吴钰律师在广东宝城(珠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不属于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亲办案例。正文完整呈现用户确认的最终定稿,并沿用稿件中的脱敏称谓;本案结果仅对应当时事实、证据与程序,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摘要
赵先生按约将二十头羊送至指定生鲜门店,对方称暂时无钱并出具欠条,却继续拖延二万四千元货款。吴钰律师用送货单、欠条和持续催款记录证明完整交易,诉讼中促成八期付款调解,并设置一期违约即全部余款到期的执行条款。(本文当事人、单位等信息均为化名)
关键词
珠海律师 买卖合同 生鲜货款 欠条 调解分期
一、案情回顾
2023年,徐先生向赵先生订购二十头羊,要求在凌晨送至指定生鲜门店,并约定货到付款。赵先生按时完成送货后,徐先生以资金紧张为由没有付款,只出具了一张二万四千元欠条。
此后赵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收,对方承认欠款,却没有实际清偿。吴钰律师接受委托后,将欠条、送货单和聊天记录按发生顺序整理,提起买卖合同之诉。考虑到对方的现实支付能力,双方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分期方案。
二、争议焦点
1.欠条能否替代全部送货证据?
欠条是对结算后债务的确认,证明力较强,但仍应与交易背景相互印证。送货单说明货物、数量和交付地点,聊天记录说明订货、催款和对方承认。三类证据共同使用,可以防止对方主张欠条受胁迫、没有基础交易或金额有误。
2.是否应接受八期付款?
债权人有权要求立即清偿,但对方确无一次付款能力时,判决后执行也可能只能分期。接受调解的前提,是本金全额确认、期限可接受,并用加速到期条款防止对方把分期变成长久拖延。
3.律师费和资金占用费为何在调解中让位于本金?
诉请中的律师费缺少明确合同约定,资金占用费也会因起算时间产生争议。二万四千元本金有欠条和送货材料充分支持。吴钰律师在谈判中先锁定无争议本金,并用诉讼费由对方承担、一期违约全部到期弥补履行风险,避免附带请求阻断和解。
三、办案经过
(一)固定结算后的债权
吴钰律师以欠条为核心,再用送货单和微信补强,让案件从复杂的逐件货物核算转为清晰的已结算货款追收。
(二)评估付款能力后调整目标
诉讼请求包含货款、资金占用损失和律师费。谈判中优先保障本金全额回收,不用附带费用阻碍达成可履行方案。
(三)把违约后果写进调解书
八期付款均设置明确期限,任何一期未足额履行,赵先生即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案件无需再次起诉。
(四)核验每一期支付可操作性
八期金额保持一致,付款节点固定,账户直接写入调解书。条款没有使用“月底前尽量支付”等模糊措辞,执行机关可以直接判断是否违约。
四、案件结果
双方确认徐先生尚欠货款二万四千元,约定分八期等额支付;徐先生另承担案件受理费。调解书约定,任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赵先生可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
Redacted Documents / 脱敏文书
案件文书
以下按文件顺序展示本案全部已脱敏文书图片;网页副本不追加遮盖或水印。


五、办案心得
鲜活农产品和临时送货交易节奏快,更要留存订货人、收货地点、数量、单价和签收信息。欠条应写明债务性质,而不只写一个总金额。
分期调解没有天然好坏。判断标准是回款概率是否提高,以及违约后能否迅速转入执行。
欠款人提出分期时,债权人可要求先支付首期或诉讼费,以检验真实履行意愿。一个连首期都无法落实的方案,通常不值得用司法调解书为其背书。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一方未支付价款,对方可以请求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按约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调解的规定——合法自愿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