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e Information / 本案信息
- 审理机关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纠纷类型
- 劳务合同纠纷
- 案件编号
- (2025)粤 2072 民初 **** 号
本案形成于吴钰律师在广东宝城(珠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不属于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亲办案例。正文完整呈现用户确认的最终定稿,并沿用稿件中的脱敏称谓;本案结果仅对应当时事实、证据与程序,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摘要
周先生受雇在工地从事贴瓷砖工作,双方按面积结算。完工结算后,赵先生出具欠条确认尚欠一万余元,却一直未付。吴钰律师提交欠条和微信沟通,证明劳务已经完成、余额已经确认。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令支付全部劳务费。(本文当事人、单位等信息均为化名)
关键词
中山律师 劳务合同 贴砖工程 欠条 小额诉讼
一、案情回顾
2023年,周先生受赵先生雇请,在中山一处工地从事瓷砖铺贴,劳务费按施工面积计算。工程完成后,双方进行了结算。赵先生在2024年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劳务费一万余元。
欠条出具后,赵先生仍未付款。周先生委托吴钰律师起诉,请求支付确认的劳务费。赵先生经法院传唤没有到庭,也未提交任何付款或工程质量方面的证据。
二、争议焦点
1.欠条能否证明劳务已经完成和结算?
劳务合同争议通常需证明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和报酬金额。结算后出具的欠条,同时体现债务原因和余额,能够把此前复杂的施工过程转化为确定金钱债权。微信记录进一步证明欠条对应贴砖劳务,并非其他往来。
2.被告缺席是否意味着自动胜诉?
缺席不等于原告免于举证。法院仍会审查欠条真实性、劳务关系和请求金额。吴钰律师提交基础证据后,赵先生放弃答辩和质证,只能承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不利后果。
3.劳务费按面积结算,为什么没有再做工程量鉴定?
双方已经通过欠条确认最终余额,说明面积和单价争议在结算阶段完成收口。除非赵先生提出欠条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或计算错误并提供证据,法院无需回到现场重新测量。尊重结算确认可以避免一万余元案件产生远超标的的鉴定成本。
三、办案经过
(一)把施工事实压缩为结算债权
律师以欠条为核心,辅以微信记录说明劳务背景,避免在小额案件中无谓扩张到全部施工过程。
(二)核对欠条主体与金额
起诉前逐项核对签名、出具年份、欠款性质和余额,确保诉请与欠条完全一致,不给对方留下计算争议。
(三)适配小额诉讼快速解决
案件争点单一、金额明确,律师集中提交关键材料,推动法院一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四)审查欠条是否已经到期
欠条未再附新的付款条件,周先生多次催收后仍未付款。律师据此主张债务已经到期,避免出现“尚未达到付款节点”的程序性抗辩。
四、案件结果
法院确认赵先生欠付周先生劳务费一万余元,判令在判决生效后限期全额支付,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为终审判决。
Redacted Documents / 脱敏文书
案件文书
以下按文件顺序展示本案全部已脱敏文书图片;网页副本不追加遮盖或水印。


五、办案心得
劳务人员完工后应尽快结算。欠条中最好写明工程名称、劳务内容、欠款金额和付款期限,避免只写“欠款”二字。
金额较小不代表无需证据。欠条、微信和施工背景彼此对应,才能让案件在小额诉讼中真正快起来。
劳务结算时,工人可以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量清单或欠条上签字。只有微信群里一句“以后给你”,很难确定金额和到期时间;一张内容完整的结算单往往比几十张施工照片更直接。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未支付报酬等金钱债务时,对方可以请求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小额诉讼程序。
